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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守保密底线 捍卫国家安全

来源:中联社 发布时间:2024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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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守国家秘密法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保密与泄密一字之差,光荣与耻辱一念之差,严格执行保密法规,加大保密执法力度,为打赢保密“撑伞”,给打赢泄密“拆台”。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,下面一起来看看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奎河派出所的“十二条”温馨提示吧:

一、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社交活动。

二、不得私自销毁、处理涉密文件资料。

三、不得私自打听、索取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。

四、不得私自摘抄、复印、拍摄涉密文件内容。

五、不得在互联网办公设备上办理、储存、传输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。

六、不得通过微信、微博、QQ等,在社交媒体软件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。

七、不得在互联网或网站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文字、图片和视频。

八、不得在手机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事项。

九、不得私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。

十、不得非法持有或买卖国家秘密信息。

十一、不得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或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,谨慎连接免费货物加密防护的WiFi网络。

十二、不得持手机或者相机对涉密电脑拍照,同时直接通过数据线将手机与涉密计算机连接。【王瑞娟  作者单位: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奎河派出所】

责任编辑:李伟